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,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,学校拟启用校园交通综合管理系统,实行线上申请、分级审核、凭证入校管理模式。同步终止一站式服务大厅非机动车通行申请线上流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适用对象及通行证安装办理时间
办理对象 | 办理日期 | 办理时间 |
在岗教职工、走读生 | 5月27日至6月3日 | 8:30~17:00 |
外协单位人员 | 6月3日至6月10日 | 8:30~17:00 |
二、车辆准入要求
1、仅限申请本人名下合规电动自行车。
2、无牌车辆、非法改装车辆、拼装车辆、超限车辆、报废车辆一律禁止入校,不予审核通过。
3、车辆须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,完成公安机关注册登记并悬挂合法号牌,无改装限速、加装伞具、更换大功率部件等违规情形。
三、申请流程
1、从学校融合门户或企业微信进入“校园交通综合管理系统”
2、登录系统后进入本人车辆管理,选择新增电动自行车,填写个人信息、车辆信息、手机号、牌照号等,并上传身份证附件、已上牌电动车尾部照片。
3、勾选可进校区,阅读并确认《交通安全承诺书》,点击保存并提交审核。
4、学生申请由学院学工办主任审核,教职工、校外协作人员申请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。初审通过后流转至保卫处终审,审核不通过将退回申请人,可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。
5、终审通过后,申请人须前往保卫处消防技防科(明德楼A-105)领取校园电动车通行证,凭此证入校通行。
四、管理要求
1、审核人须严格履行审核职责,核实申请人身份、车辆合规性,对信息不实、车辆违规的申请予以驳回并注明原因。
2、通行证实行一人一车一证,仅限本人使用,严禁转借、涂改、伪造;证件遗失、损毁须及时向保卫处报备补办。
3、未取得校园通行证、证件过期或证件与车辆不符的电动车,一律禁止进入校园。
4、入校车辆须遵守校园交通规定,限速行驶、规范停放,严禁违规充电、逆行、载人等行为。
五、其他事项
1、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原一站式服务大厅非机动车通行申请流程终止,所有申请均须通过校园交通综合管理系统办理。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《校园电动自行车申请操作步骤》,操作疑问可咨询保卫处消防技防科(联系人:徐磊,电话:81838853)。
2、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为过渡期。过渡期内仍可凭旧的校园通行证正常进出。请相关师生按通知要求尽快完成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申请,以免影响正常进出。
3、保卫处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电动车专项检查,对无牌、改装、无证入校等违规行为依规处置,维护校园交通秩序。
保卫处
2026年5月27日